贵阳居民类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或提高实行阶梯价
更新时间:2015-01-28 09:52
来源:贵州都市报
作者:
阅读:3165
近日,记者从贵阳市发展改革委获悉:原本定于2月3日举行的贵阳市中心城区(含乌当、花溪、白云)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调整听证会,因与贵阳市召开的重要会议冲突,变更为3月10日举行。据悉,供听证会听证的两套方案均实行阶梯价,听证会召开后,居民类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至少或增1毛钱。
方案一:1.居民类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标准第一阶梯0.80元/立方米;第二阶梯1.20元/立方米;第三阶梯1.60元/立方米。2.非居类污水处理费标准1.20元/立方米。3.特种行业类污水处理费标准2.40元/立方米。
方案二:1.居民类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标准第一阶梯0.90元/立方米;第二阶梯1.35元/立方米;第三阶梯1.80元/立方米。2.非居类污水处理费标准1.35元/立方米。3.特种行业类污水处理费标准2.70元/立方米。目前,7名出席听证会的消费者代表已经选出,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王永金、贵州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的李江作为专家学者也将参加听证会。据了解,当前,贵阳市的污水处理费为每立方米0.7元,并未有阶梯价,由水务部门从水费中代收。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谷腾环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