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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防治将"网格化"管理 环境违法零容忍

更新时间:2015-03-21 22:53 来源:武汉热线 作者: 阅读:1060 网友评论0

昨日,记者从2015年宜昌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今年宜昌市将着力推进蓝天碧水工程,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之中,实现城市环境污染防治管理网格全覆盖。

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

据市环保局局长刘彦才介绍,今年,宜昌要启动国家生态市创建,编制完成《宜昌生态市建设规划》,实施年度建设方案。按照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即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值控制在85.95微克/立方米以内,我市将着力推进蓝天工程,制定出台工业、扬尘、机动车、燃煤、有机废气、油烟等专项管控方案和大气污染防治冬季防控方案,启动新一轮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城区网格化管理之中,实行市、区、街道三级领导包抓,建立网格长、网格员、巡查员、监督员“一长三员”制度,实现城市环境污染防治管理网格全覆盖。

实施一批水污染防治项目

按照《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确定的南津关、云池2个断面水质达标率必须达到80%的目标,推进碧水工程,制定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落实“河长制”,着力改善水环境质量,着实推进水污染防治项目的实施。

修订并出台宜昌市清洁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加强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管理,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建立完善流域水污染防治联动和考核机制,实施一批水污染防治项目,改善流域水体质量。

不符合审批条件一律否决

今年是新《环保法》实施的第一年,我市将严格按照《环保法》提高执法水平,对于不符合建设项目审批条件的,一律不审批;应当依法公开的环评审批信息,一律及时公开,使环保审批始终处于公众监督之下。近期再次组织一次建设项目清理,对于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越权审批但尚未开工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未批先建项目,一律停止建设或依法依规予以取缔;环保设施和措施落实不到位擅自投产或运行的项目,一律责令限期整改。

又讯:

宜昌对环境违法零容忍 将对重点工业污染源废气治理等拉网式排查

记者昨日获悉,宜昌市将启动2015年环境保护大检查,对所有排污单位污染排放、大气污染防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此次,重点排查各类工业园区和重点排污单位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是否正常、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是否正确,以及是否存在环境风险隐患等。

重点排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排污口及建设项目是否取缔,重点流域是否存在环境污染隐患等。

同时,重点检查大气污染排查整治情况,对重点工业污染源废气治理、施工工地及道路扬尘、餐饮油烟治理、加油站油气回收、汽车维修4S店油漆废气治理等进行拉网式大排查,查看污染治理设施是否建设并正常运行、环境管理是否规范、污染物是否稳定达标排放等。

检查中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综合运用停产限产、查封扣押、按日计罚、行政拘留等手段予以严肃查处。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地环保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餐饮油烟、加油站油气回收、汽车维修4S店油漆废气及危废管理等环境违法行为,现场下达整改通知。并对监督检查不力、谎报瞒报、履职尽责不到位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追责;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地区,要进行通报批评、约谈,直至实施限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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