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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垃圾处理之他山之石

更新时间:2016-05-25 10:28 来源:中国建设报 作者: 阅读:2556 网友评论0

景区垃圾乱扔、小区垃圾乱放、农村垃圾乱排、环卫回收粗放……诸如此类不合理的垃圾处理方法随处可见,没少给我们心里“添堵”。

垃圾处理不当会直接污染环境,造成资源浪费和空气污染。垃圾不分类是最主要的问题,垃圾混合后,尤其是食物垃圾和其他如纸、塑料金属等可回收物混合,会导致相互污染,最终全都无法继续回收利用,只能填埋或焚烧。

垃圾不分类的直接后果就是大量填埋或焚烧,造成环境和健康风险增高。填埋可能会污染土壤和地下水,以及排放出强温室气体甲烷和其他恶臭气体。焚烧会向大气排放大量有毒污染物,如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特别是汞和二噁英,以及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硫氧化物、颗粒物等常规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即便是占初始垃圾质量1/3左右的灰渣也具有很强的毒性,不能随意处置。

循环利用的有毒污染物排放、碳排放都大大低于填埋和焚烧,其资源和能源节约利用效果都大大优于填埋和焚烧。然而,本来可以被循环利用的废弃物一旦变成垃圾,意味着需要开采新的自然资源,无疑会继续破坏生态环境。而且,垃圾一旦大量产生,无论是露天堆放、焚烧,还是卫生填埋、进入焚烧厂,都会产生严重二次污染。

■成效不大原因何在

我国是最早提出垃圾分类收集的国家之一,关于“垃圾分类处理”的说法,大家早已耳熟能详。早在1996年,我国就实施了《城市垃圾产生源分类及垃圾排放》标准,但是20年过去了,为何合理有效的垃圾处理机制未能普及开来,公众的意识也一直“原地打转”?

笔者认为,阻碍中国垃圾分类向前推进的根本原因在于垃圾问题主管部门缺乏改革的动力和决心。垃圾分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是日常生活和社会管理的一种革命,涉及公众环境意识的培养、居民日常行为的改变,涉及基层公共治理能力的建设,涉及城乡垃圾清运系统和处理模式的更新换代,涉及财政、公共事业经费管理的改良,涉及产业政策的调整创新,涉及政府部门行政能力的提升。因此,推动垃圾分类从本质上来说就是我国正在进行中的经济改革、社会改革、环境管理改革的一部分。由此可以理解,推动垃圾分类所遇到的困难,实际就是改革所遇到的困难,而各项事业的改革若没有一定的决心,是不可能向前推进的,垃圾分类也是如此。

除了在主观上欠缺决心,当下推动垃圾分类又出现一些新障碍。近年来,乡镇垃圾问题更有赶超城市之势,根本原因在于乡镇延续了城市的物质消费模式,导致大量不能自然降解的塑料垃圾的产生以及可降解的食物残余与其他垃圾的混合。但乡镇相比城市,垃圾的清运和妥善处置能力严重不足,最终导致原本可以就地自然消纳的生物质废弃物无法回到土地,成为农业养分;大量的其他垃圾尤其是塑料垃圾直接进入自然环境和农业土地,造成严重的土壤和水污染。

垃圾处理之所以如此复杂,主要是当下垃圾混合现象严重。这与公众环境意识和分类自觉性的欠缺分不开,但是国民素质的提高任重而道远。最重要的是,多年来,公众对混合垃圾处理技术的真实问题和代价并不清楚,所以没有足够的压力调整自身行为。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填埋一直是掩盖垃圾问题的主要技术,它将垃圾和污染绝大部分转移到了地下,小部分转移到了空中(沼气)。而到了近期,由于填埋技术转移污染的容量接近饱和,于是只能混合垃圾焚烧。然而,混合焚烧和混合填埋在性质上没有区别,都是将问题转移,前者将大部分垃圾以烟气形式转移至空中,少部分以灰渣形式转移到地下,甚至是建筑原材料中。

■鼓励和引导公众

垃圾分类是发展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绿色经济、建设生态文明不可或缺的一环。目前国家各项法规政策都肯定分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但怎样才能激发出改革的动力?

首先,需要决策者的正确认识和高度重视,自上而下地根据建设生态文明的基本目标和原则,对主管部门进行指导和鞭策,促进分类的宏观政策。其次,将混合垃圾处理项目的全过程信息公开,建立公众参与机制,唯有这样,才能慢慢揭示垃圾混合处理的真实代价,扩大群众基础。最后,关注环保的企业家及社会组织需要不遗余力地宣传混合垃圾处理真实代价,带来良好的社会效益示范案例。

欧盟政府层面积极推动循环经济,明确规定限制焚烧和填埋。如今,正蓬勃发展的欧洲零废弃运动呼吁大家:垃圾零填埋、零焚烧,通过节约和循环利用的方式使废弃物量减少到最少,并完全回归自然和生产的循环。日本名古屋市政府为了鼓励食物垃圾的循环利用,限定焚烧厂垃圾处理的最低价格为1千克25日元,而堆肥厂的收费为1千克20日元,间接鼓励了垃圾产生者尽量将厨余送往堆肥厂处理。

(作者系中国城市经济文化研究会秘书长、中国科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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