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综合整治河湖岸线水环境
“到今年底,‘水十条’考核的地表水全部消除劣Ⅴ类水体;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高于60%。”这是滨州市日前制定的《2017年滨州市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中,对水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提出的明确目标。
为实现目标,滨州市制定不达标断面水体达标方案,要求各县区组织对辖区内河流断面水质状况开展全面排查,研究治理措施。巩固小造纸、制革等“十小”企业取缔成果,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推进造纸、焦化等行业专项治理,年底前率先完成焦化、氮肥、造纸三大行业清洁化改造任务。
按照《方案》要求,滨州市将实施河湖水域岸线综合治理,各地结合河长制开展河湖问题排查,对发现的问题逐一登记造册,建立清单,年底前完成治理。综合整治入河入海排污口,各县区组织对辖区内向河流、海洋等水域排放污水的排污口开展全面排查,分类处置,年底前全面封堵非法设置入河、入海排污口。
同时,滨州市制定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实施方案和进度计划,采取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等技术,大力整治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和管网配套,年底前将完成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新增建制镇污水处理能力1.7万吨/日以上。
在确保重要饮用水水源和南水北调水质安全方面,滨州市将加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完成全省城镇及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加大监管力度,全力防范南水北调环境风险,加强对纳污坑塘的日常巡查和环境执法监管,已发现的36个纳污坑塘年底前完成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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