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综合整治入河排污口
山东省聊城市政府办公室日前印发《聊城市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方案》,按照“一口一策、一口一档、一口一标识”的要求,分类处置,全面实施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努力实现全市河流“水环境安全、水资源清洁、水生态健康”。
聊城市要求,各县(市、区)结合全面落实河长制,按照“严、细、全”的原则,组织全面排查辖区内生产生活向河流、水库、湖泊、渠道等水域排放污水的入河排污口,明确工作分工,做到横到边、纵到底、无盲区、无死角。据统计,目前全市共有入河排污口202个,均已建立了管理台账。
坚持“一口一策”,聊城市提出,对拟保留的入河排污口,根据水功能区和水环境功能区水质目标和达标考核要求,结合实际提出针对性措施,推进污水深度处理,实行入河排污口综合治理。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优先推进全国和山东省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责任单位要落实好主体责任,加大对雨水排放口的监管力度,发现通过雨水排放口排放污水的,立即彻查源头,制定整改方案,确保雨水排放口任何时间、任何情况都不能排放污水。严格落实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制度,在河流湖泊新建、改建、扩建入河排污口,建设单位向环保部门报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之前,应当取得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机构出具的同意设置批复文件。
聊城市政府把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工作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水污染防治、黑臭水体整治和河长制考核,对整治活动发现推进不力、谎报应付和弄虚作假行为的县(市、区),在问题整改完成以前,取消年度考核评优资格。在综合整治中发现有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行为的,依法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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